PPWR 欧盟《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》解读
欧盟循环经济立法 · 包装合规实务解读
法规编号 | (EU) 2025/40 |
生效日期 | 2025 年 2 月 11 日 |
全面实施 | 2026 年 8 月 12 日(已生效) |
取代 | 实施近 30 年的包装指令 94/62/EC(PPWD) |
关键区别 | PPWR 为法规(Regulation),直接适用于全部 27 个成员国,无需各国转化立法,执法标准统一、处罚更严 |
《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》(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,简称 PPWR,编号 (EU) 2025/40)是欧盟循环经济立法体系中的关键一环。该法规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正式生效,并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全面实施,正式取代运行近 30 年的包装指令 94/62/EC(PPWD)。
与指令不同,PPWR 以“法规”形式直接适用于全部 27 个成员国,无需各国另行转化立法,执法尺度高度统一、违规成本显著提高。对于面向欧盟市场出口电子产品的企业而言,尽早完成包装合规布局,已成为进入欧盟市场的“基本门槛”。
图 1 可持续包装设计趋势:轻量化、可回收、可重复使用
一、适用范围
PPWR 覆盖所有投放欧盟市场所有产品的包装与包装废弃物,无论材质(纸、塑料、金属、玻璃、复合材料等)、来源(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)与销售渠道(线上或线下),一律纳入监管范围。
责任主体:
• 制造商:包装合规的首要责任人,对包装全生命周期负责
• 进口商:确保进口包装符合欧盟合规要求
• 分销商:承担流通环节的连带责任
二、九大核心要求
九项核心要求按“已强制 / 分阶段”两类推进:其中有害物质限制(第 5 条)、包装最小化(第 8 条)、可堆肥包装(第 9 条)、标签(第 12 条)、EPR(第 43 条)与符合性声明已全面生效;可回收性(第 6 条)、再生材料比例(第 7 条)与可重复使用包装(第 10—11 条)按时间表分阶段实施。
1. 有害物质限制(第 5 条) — 已强制
包装中有害物质受到严格限制,涵盖重金属总量、食品接触包装中的 PFAS 及关注物质(SoC),具体限值如下:
管控物 | 限值 | 适用范围 |
重金属总量(铅 + 镉 + 汞 + 六价铬) | ≤ 100 mg/kg | 所有包装及包装组件 |
PFAS(食品接触包装) | 单一 PFAS ≤ 25 ppb;总和 ≤ 250 ppb;总氟 ≤ 50 ppm | 食品接触类包装 |
关注物质(SoC) | 最小化使用 | 所有包装 |
2. 可回收性要求(第 6 条) — 分阶段
PPWR 建立 A/B/C/D 四级可回收性评价体系:回收率低于 30% 的 D 级包装,以及 C 级以下包装,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投放欧盟市场。
时间 | 要求 |
2026.8.12 起 | 所有包装必须可回收(基础要求) |
2030.1.1 起 | 可回收性等级必须 ≥ C 级(回收率 ≥ 70%) |
2035.1.1 起 | 必须实现大规模回收(recycled at scale) |
3. 再生材料(PCR)强制比例(第 7 条) — 分阶段
针对塑料包装,法规设定消费后回收料(PCR)的强制添加比例,未达标产品不得投放市场:
包装类型 | 2030 年 | 2040 年 |
接触食品的塑料包装 | 10% | 25% |
其他塑料包装 | 30% | 65% |
4. 包装最小化(第 8 条) — 已强制
• 禁止过度包装:对包装空隙率、层数、重量设置明确上限
• 包装的重量与体积须限定在保护产品所需的最低程度
• 复合多层材料、难以分离的结构受到严格限制
5. 可重复使用包装(第 10—11 条) — 分阶段
• 饮料、外卖、电商运输包装等特定品类,须达到规定的可重复使用比例
• 缺乏回收体系支撑的可重复使用包装,禁止投放市场
6. 可堆肥包装(第 9 条) — 已强制
• 严格限定可堆肥塑料的使用场景,避免被当作“万能替代方案”
• 仅允许茶包、咖啡胶囊等特定场景使用
• 相关包装必须符合 EN 13432 标准
7. 标签要求(第 12 条) — 已强制
• 统一标注包装材料分类标签
• 提供消费者可识别的回收指引
• 标注各国 EPR 注册号(如法国 Triman 标志、德国 LUCID 号等)
8. EPR 生产者责任延伸(第 43 条) — 已强制
• 所有生产者必须在目标成员国完成包装法 EPR 注册
• 按实际销量缴纳包装回收费
• 各国注册体系相互独立(德国 LUCID、法国 Citeo、意大利 CONAI 等)
9. 符合性声明(DoC) — 已强制
• 制造商必须出具包装符合性声明
• 技术文件至少保存 10 年
• 进口商须确保 DoC 随货同行
图 2 电商运输包装:瓦楞纸箱与环保填充材料成为主流选择
三、分阶段合规时间表
PPWR 各项义务并非一步到位,而是沿 2026—2040 年分阶段落地。企业应据此倒排合规计划,避免在关键节点前被动应对:
时间节点 | 义务 |
2026.8.12 (✅ 已实施) | 重金属限值、PFAS 限制、可回收基础要求、最小化、标签、DoC、EPR、可堆肥要求 |
2028.1.1 | 欧盟委员会发布可回收性设计标准和方法(授权法案) |
2030.1.1 | 可回收性 ≥ C 级(≥ 70%);塑料包装再生料比例生效;部分品类可重复使用比例 |
2035.1.1 | 大规模回收要求 |
2040.1.1 | 更高再生料比例目标 |
图 3 电子产品环保包装:纸浆托与牛皮纸盒替代传统吸塑
四、对电子产品 / 4G 模块 / 无人机企业的影响
对上述品类企业,包装合规风险主要集中在吸塑托盘、防静电袋、彩盒说明书、缓冲材料、胶带标签及过度包装六个方面,具体如下:
高风险点
风险 | 说明 |
吸塑托盘 / 泡罩包装 | PVC/PETG 吸塑常含重金属稳定剂,且复合材料难回收,可能被评为 D 级 |
防静电袋 | 屏蔽袋(铝塑复合)多层结构难分离,可回收性低 |
彩盒 / 说明书 | 覆膜、UV 光油、金属油墨影响纸类回收 |
缓冲材料 | EPS 泡沫、EPE 珍珠棉回收率低,需评估替代方案 |
胶带 / 标签 | 丙烯酸胶、PVC 标签影响纸箱回收 |
过度包装 | 大盒小产品、多层缓冲可能违反最小化要求 |
立即行动建议
1. 包装材料盘点 — 梳理所有出口欧盟产品的包装组件,建立包装 BOM 清单
2. 重金属检测 — 对包装组件开展 Pb / Cd / Hg / Cr6+ 四项重金属ROHS检测,确保 ≤ 100 ppm
3. 可回收性评估 — 预判现有包装可回收性等级,2030 年前淘汰 C 级以下包装
4. DoC 编制 — 提前准备包装符合性声明与技术文件
5. EPR 注册 — 核查各目标国包装法注册号的有效性
6. 供应商管控 — 要求包装供应商提供材料声明与检测报告
五、违规后果
• 海关扣货:不合规包装可能在入境时被扣留
• 市场监督处罚:各成员国可处以罚款,金额通常达数万至数十万欧元
• 产品下架:Amazon 等电商平台将核验包装合规性,不合规产品面临下架风险
• 召回:已上市产品可能被要求强制召回
合规不是终点,而是通往欧盟市场的入场券。PPWR 已将“绿色合规”从趋势变为硬性门槛——尽早完成包装材料盘点、检测与认证布局的企业,将在欧盟市场赢得先机。









